上一篇自省錄【令人洩氣的就業市場(2025W40)】裡提到就業巿場慘淡,就有朋友提醒:其實要在美國政府統計中被算作「unemployed」不是那麼容易,要至少努力找工作四星期才算,一星期裡只要有一小時(賺外快)有工資已經不計在內了(看「employed」的定義)。
失業率高呢,有可能是大家都變有錢了(或者靠父母),所以不打工一陣子都沒所謂,不然為免餓肚子,一星期打幾份零工,就已不符合「失業」的定義。
…聽了不知說什麼好。
朋友又補了一句:靠父母的話,一旦四星期懶得找工作,又被踢出「失業」群組了。🤡所以要被算作失業真不是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