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司的各種掣肘,無法請長假回港探親,只能在香港待上一個多星期。適逢父母家要維修,各種陰差陽錯之下,不得不把家裡的大量藏書搬走。

雙親壯年時有大量閱讀的習慣,然而他們如今年事已高、視力衰退,閱讀實體書對他們來說已成了吃力的事,書籍也就成了雜物一般的存在。家父依然很眷戀「被書包圍著」的感覺,堅持只把書搬到別處而非棄掉,也無可厚非。作為兒女,只能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盡力滿足父母心願。

在這片混亂之中,我帶走了家父一本藏書。那是我第一本完整讀畢的長篇小說——白先勇的《孽子》。

當我告訴家父我要把書帶回美國時,他說「這書有我的簽名」(笑)。我說我知道,並告訴他這書對我意義重大,請他允許我把它帶走(OS:我不想它和其他書一樣被囤積在某處)。他答應了,也沒再說什麼。

我從香港父母家帶回美國的書——白先勇的長篇小說《孽子》。

早在小學的時候,我便已經開始以文字「實現」現實裡我無法觸及但憧憬的世界。那時候讀何紫的小說集,我憧憬他筆下的孩子與鄰人關係親密、和睦相處,於是這些孩子也成了我筆下的角色;我又寫過一個因外貌缺陷而感到自卑的女孩,被一個男孩無私地接納和愛護;又寫過一個女孩因病住院,隔著一塊玻璃和隔壁的男生溝通著,然而話談到了中段,男生卻沒有回覆,因為他病死了。

小學階段書寫的文字,我沒有給任何人看過——要不是回港時整理兒時文稿,已長大成人的我甚至完全不記得寫過那樣的東西。現在回看那些文字,一點也不感動,倒是觸目驚心:原來當年自己曾經那麼自卑、脆弱過。幸好我早已有驚無險地長成了大人,再不會那麼容易被他人傷害心靈了。有時聽見別人說想「回到童年」,或者被問「如有時光機,想回到生命哪一點」,我真的會打一個寒顫——現在我過得不錯,拜託千萬不要讓我回到童年(笑)。

《孽子》是我十四歲時家父給我看的書。當年我無藥可救地喜歡了一個人,但我不記得我是以何種方式讓家父知道了,於是他讓我讀一本描寫同志悲劇的小說,說那是被譽為「將悲情研成金粉的歌劇」(他引用的是法國書評家Hugo Marsan的評論)。現在回想起來,也不知道家父是什麼邏輯:是在要求一個十四歲、什麼都不懂的女孩「物傷其類」嗎?就我看來,男同志和女同志面對的困境截然不同。我所面對的「性向不被當一回事」,大概也是女同志特有的困境;男同志的性向,多會被「認真看待」以及強烈否定。無論如何,我也非常感激家父當年對我的「不以為然」和「藥石亂投」(笑)。在這樣相對自由的家庭中長大,我從來沒有質疑過自己是誰,也沒有質疑過自己的感情是否「恰當」或「符合他人的期望」。

即使「在新公園徘徊的男同志」與我毫無關係,出於好奇,我還是把書打開來看了。那小說不盡然關於男同志,更概括說是關於被社會唾棄、躲在暗角不被看見的邊緣人(social outcast)。當年讀《孽子》,固然沒能理解施加在這些角色身上的不可抗力,例如「為何阿鳳不能『從良』,終止賣淫生活,跟王夔龍共度餘生」,但還是完完整整把書讀完,為裡面各種遭遇的人都哭了幾遍。縱然未能透徹明白,但相信小說有反映現實,於是我把這些劇情都記住了。長大後,當更了解社會地位、貧病毒癮等問題如何困住一個人,就漸漸明瞭書中的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孽子》裡的敘事者阿青(李青),背負喪弟之痛,被惡病纏身的親母唾棄,又因和學校lab tech趙武勝的關係被揭發,被厭惡同志的父親驅逐,漂泊到新公園成為其中一隻「青春鳥」(男妓)——這麼沉重的悲傷,在現實語境實在難以言說:想想要是阿青向一個舊朋友原原本本訴說這些事會怎樣,肯定嚇壞對方,可以馬上絕交。還有,分享這些,也免不了牽涉他人私隱。真相洩漏的嚴重後果,並非由一個人獨自背負。然而,當這些情節化為文學小說、角色都抽離了擁有真實身分的人時,這些悲劇就能夠在不侵犯他人私隱的前提下被閱讀、被研究、被討論、被理解。

說到這點,不得不提,後來台灣公視把《孽子》改編成電視劇,找來了英俊的范植偉飾演李青,而原本小說中跟阿青有染的禿頭中年lab tech,被改為同班同學、帥哥楊祐寧飾演的趙英。這個改動讓戀情的萌芽變得更易同理,也讓原本不堪的畫面變得唯美、更易「入屋」。電視劇敘事就有這個限制:畫面不好看就無人問津。文學卻是允許讀者自行想像、建構畫面的,也就沒有這個限制。

《孽子》讓我看到文學點石成金的力量——它讓痛苦化成可被言說和接受的東西,它讓讀者知道這個世界上存在著他們日常生活也許不會接觸到或辨別到的邊緣人。當閱讀他人的痛苦時,我發現我對自身痛苦的痛覺稍微減輕。當我感到痛苦、或是目睹他人的痛苦時,我會思考,有沒有可能以文學的方式訴說這些事情,從而讓他人能看見並接納這些痛苦的存在——這絕非易事,尤其當我年紀漸長,無意窺探到又或是被告知有關他人的「真相」後,我發現不論是局外人,還是涉事者,都有粉飾太平的傾向,因為這是最安全、最保險的。局外人距離真相愈來愈遠,那些其實不是那麼罕見的悲劇,之於他們就更顯得駭人。

當然,要把自身或他人的痛苦轉化為他人可以閱讀的文學,同時絕不淡化、美化或歌頌痛苦,避免傷害受害者,需要一定程度的寫作技巧。這種技巧是要透過大量閱讀、練習以及同理心磨練出來的。回首看自己年少時寫的東西,某程度上肯定有草率地傷害過別人。當敘事涉及他人時,需要遵守的倫理,是我需要不斷叩問和思考的課題,也許留待下一篇文章再討論。

閱讀白先勇的《孽子》,也就是啟發我探索文學的起點。(所以儘管家父當年鄭重簽下了大名和日期,這書我還是帶回美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