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我家小住時,我讓她看我喜歡的書——賴香吟的散文集《史前生活》——她翻了幾頁:「喔喔,這是流水帳嗎?」我呆了呆:「什麼流水帳?是認真書寫的散文耶!」然後我在書櫃拿出了星野源的散文集《從生命的車窗眺望》:「這本才比較像是流水帳?XD」朋友揭了幾頁:「就一樣吧?散文集是用詞比較優美的流水帳?都是興之所至時寫的文章吧。」

(然後家人掏出了席慕容的詩集。我們就說,新詩是比較優美的臉書/推特碎碎念?XD)

朋友這般一說,我忽然明白為何我這《自省錄》一直空空如也——我一直奢想能在不被打擾的時間琢磨出優美的文字,然而,生活無休止地忙碌,根本不可能。但我終究還是需要寫作,因為只有在寫作的時候,我才有認真活過的成就感,而我需要這種成就感支撐我的生命。技術性工作的成果,宛如水過鴨背,也許因為世界變化得太快,技術上的成就轉眼間就被取代遺忘。比起金錢或擁有的物品,認真寫成的作品之於我更像財富——它們記載了我曾經歷過的那些獨一無二的情感,對我意義重大,彌足珍貴。若我一心要累積財富,我便該抱著寫流水帳的心態出發。反正就先寫了再說?有幸寫成了散文級數(?)的文章,就當成功進帳吧。

說來,我的長篇小說都寫了二十多萬字了(但還未寫完,仍在努力),怎麼寫僅以千多字作結的散文會如斯艱難?事實上,開始認真寫作是初中時期的事了。那時寫作是為了排遣寂寞的感覺,因為自知喜歡別人的心意不可能得到回應,卻無法擺脫,只得在文字世界裡幻想意中人若能愛一個人愛得死去活來,會是什麼光景。作者是創造小說世界萬物的神,也就能與小說中的人物保持距離,即使在書寫時我有在小說人物身上寄托自己的情感,那畢竟是以藝術手法包裝過,當年讓班上同學、甚至書寫時念想的意中人本人讀,也不顯得尷尬(!)。與之相比,散文則沒有「造物者」屏障,只有作者第一身與讀者赤裸裸交談,必須真誠才能觸動人心——害怕過度暴露自己,可能就是我覺得散文比小說難寫的原因?

大學時期我曾寫過一些文章投稿刊物(有被刊登出來,因為投稿的人太少),重讀卻不怎麼喜歡那些文章,因為當時每一篇文章都有明確目的,例如呼籲大學同學積極參與某些計劃,用字難免有「正能量」色彩及過分武斷(「只要XXX就能XXX!」…)——不僅是自己的文章,若其他人的文章讓我有這些感覺,我都不會想繼續讀下去。那些我享受閱讀的散文集,真誠同時用字都比較溫柔,不會斬釘截鐵直達結論。閱讀的時候,就像作者耐心地陪我聊天,而我在交談中有所得著——也許,我所喜歡的風格,就是我該前進的方向?

寫到這裡,礙於時間關係,社畜為著明天要開早會,必須擱筆。以上一千字,花了我大概三小時,速度比小說慢多了。唯望持之以恆規律地寫下去,寫作質量能夠慢慢進步。

(這篇分明是流水帳,但真的有自省,所以還是放《自省錄》XD)